家長須知
一、第一週為新生適應期,家長可送幼兒進入教室後離校,第二週開始家長勿進入教學區(教室)
請給幼生學習獨立機會,讓其幼兒自行進入教室,以維護並遵守校園安全。
二、入園時間為上午7點30分起,請勿太早到校,以免發生危險。
三、放學時間於下午15:40~16:00點放學,請務必帶接送卡準時於校門口等候接回。
四、上下學家長一律親自接送,不可讓幼兒自行回家,以確保安全。
五、如委託他人接送者,必須將接送卡轉交給對方,並以電話或書面告知老師。
六、若有急事,憑接送卡方得入園。
七、幼生如需請假,得事先告知或電2993-1201轉各班分機,辦理請假。
海豚班分機號碼804 鯨魚班分機號碼805 海星班分機號碼806 企鵝班分機號碼807
幼兒穿著注意事項
一、請為您的寶貝準備換洗衣服兩套、擦汗毛巾或手帕一條。
二、避免穿著吊帶褲、繫皮帶及綁鞋帶球鞋,以免老師代勞而疏忽其他小朋友。
三、幼兒的衣物、雨衣或雨傘請標上姓名。
幼兒家長配合事項
一、準備水壺、兒童牙膏、兒童牙刷各一個、衛生紙一包、小拖鞋一雙,請標上姓名於開學日 拿到教室放置。
二、午休被褥請自備
三、每日背書包、帶水壺及餐具袋(請放置附蓋三色碗三個及湯匙,回家後記得拿出來清洗乾 淨)。
四、需老師餵藥者,請帶一次劑量即可,藥包、藥瓶均需寫上姓名。
並確實填寫託藥單,藥物或食物過敏者,請註明告知老師。
如需託藥單請與班級老師拿取。
維護全園幼兒健康應配合事項
一、您若發現幼兒有下列不適情況,請務必留在家休息:一夜未眠者、發燒、嘔吐、下痢者、
水痘、麻疹、腸病毒、腮腺炎者、眼睛患眼角膜炎者。
二、全園幼兒均辦理平安保險,在學期中任何時間、任何地點,幼兒受到意外傷害,只要提供
二、全園幼兒均辦理平安保險,在學期中任何時間、任何地點,幼兒受到意外傷害,只要提供
合格醫院醫生診斷證明及收據,均可給園方代為申請理賠。幼兒緊連絡卡請詳細填寫聯絡
電話,若有緊急事件,我們會儘快通知您。
一、玩具分享日當天您的寶貝可以帶玩具來園與同學分享,其他日子請勿帶玩具來。
二、攻擊性玩具如刀、槍、箭等請勿帶來;除玩具外,其他如故事書、小寵物、心愛收藏品、
玩具分享日幼兒帶玩具來園活動
一、玩具分享日當天您的寶貝可以帶玩具來園與同學分享,其他日子請勿帶玩具來。
二、攻擊性玩具如刀、槍、箭等請勿帶來;除玩具外,其他如故事書、小寵物、心愛收藏品、
旅遊照片等均可帶來與同學分享。
三、輪流、等待、分享是一種學習,也請您先給孩子做好心理建設。
一、學習檔案內附單元活動綱要、家長評量表、親子作業,請您詳細閱讀並配合填寫。
二、學習檔案於每週五發回,請您簽名並提醒您的寶寶於星期一繳回。
三、歡迎提供好的文章及教育方法,幼稚園可複印讓更多家長分享。
四、勿讓幼兒帶金錢或貴重物品到園。
五、幼兒帶回之作品請予以珍惜鼓勵。
六、多鼓勵您的寶寶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。
三、輪流、等待、分享是一種學習,也請您先給孩子做好心理建設。
家長聯繫事項
一、學習檔案內附單元活動綱要、家長評量表、親子作業,請您詳細閱讀並配合填寫。
二、學習檔案於每週五發回,請您簽名並提醒您的寶寶於星期一繳回。
三、歡迎提供好的文章及教育方法,幼稚園可複印讓更多家長分享。
四、勿讓幼兒帶金錢或貴重物品到園。
五、幼兒帶回之作品請予以珍惜鼓勵。
六、多鼓勵您的寶寶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。
託藥(用藥)須知
一、依據:《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》第 11 條規定,幼兒園應訂立託藥措施,
並告知幼兒之
法定代理人。教保服務人員受幼兒之法定代理人委託協助幼
兒用藥,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
之藥品為限,其用藥途徑不得以侵入方式為
之。教保服務人員協助幼兒用藥時,應確實核
對藥品、藥袋之記載,並依所
載方式用藥。
二、用藥規定:
(一)幼兒在園期間如需園方協助用藥,務必填寫託藥單,包括用藥時間、方
式、份量等,以做
為幼兒用藥之依據。
(二)幼兒用藥請家長備好當日所需之份量。
(三)為顧及幼兒用藥安全,託藥以醫師處方藥為限。
(四)教保服務人員依家長填寫之託藥單為幼兒餵藥。
(五)家長未填託藥單,教保服務人員不得為幼兒餵藥;家長託藥如登記不清
楚時,教保服務人
員務必聯絡家長確定後,才予協助用藥。
(六)家長需先填妥幼兒託藥同意書。